即将于本月23日在美国纽约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峰会将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会议,届时来自120多个国家的政府、商界和金融界领袖以及民间社会代表将共同与会,商讨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并促进采取行动。在近日举行的“2014年中国低碳发展战略高级别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孙翠华透露,全国统一碳市场计划于2016年运行。
目前七省市实施碳排放交易试点地区,都把发展成为国家级碳交易市场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目标,呈现出“跑马圈地”的竞争态势,全国统一碳市场花落谁家备受关注。
政策
统一碳市场有望2016年运行
据了解,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案已经制定完成,明确了全国碳排放交易的顶层设计,其中制定出了排放配额总量、分配制度、交易登记注册系统、市场监管和调节机制等。
发改委在排放总量和可排放配额上,正在进行数据摸底,后续将在全国范围内出台重点行业企业温室企业核算与报告指南,摸清企业碳排放情况,为全国市场在配额总量统计进行铺路。
孙翠华透露,《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计划11月上报国务院和中央改革领导小组,预计到2016年,全国统一的碳市场将有望建成运行。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建立合法的温室气体排放权利和总量控制目标,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买入和卖出,从而达到控制排放的目的。2013年以来,中国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广东、天津、湖北、重庆七省、市实施碳排放交易试点。随着试点的全面上线,全国统一碳交易市场的建设正在提速中。
对于中国而言,建立碳交易市场有着许多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首先,它是控制中国不断增长的温室气体排放和实现“十二五”、“十三五”二氧化碳强度目标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我国经济规模大、发展快、人口多、能源需求量大,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高,且呈不断增长趋势。目前,我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已超过100亿吨,人均排放水平也在不断上升,减排形势十分严峻。尽管有效控制温室气体快速增长势头的手段有许多,如传统行政手段、技术手段、标准以及市场激励手段等,但在我国不断深入进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大目标下,排放权交易手段更能起到严控的目的。
对此,孙翠华表示,按照中央改革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试点实操经验的基础上,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要加快推进。
据悉,为使碳交易各环节都有法律、规则依据并健康有序运行,《管理办法》还需一系列配套的实施细则来支撑,以排放配额总量控制为前提,形成一套完整的配额管理和交易制度体系。孙翠华进一步解释,这一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覆盖范围、配额总量、分配制度、排放报告及核查体系、注册登记系统、交易系统、信息披露机制、市场监管和调节机制等,各个要素之间环环相扣,互为支持。
譬如,在已发布的10个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近期将至少发布3个行业的方法学,今年底或明年初还要发布十几个,这二十几个行业的企业方法学有望满足初期阶段的基本需求。
趋势
2030年后或推绝对量化减排
据悉,7个试点现已有了各自比较完备的交易体系,按照国家发改委的工作进度,还有1-2年的发展期,在这期间试点还将在机制创新以及在公开、透明等方面继续探索,为全国统一碳市建设提供经验。
对于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的目标与原则,气候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CDM和碳市场管理部负责人郑爽表示,首先应确立5个基本目标: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既应满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应满足保护气候环境所需的控制碳排放要求;通过碳排放交易体系运行形成中国的碳价格,使碳价格能够反映边际减排成本,促使全社会大力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准确掌握企业和行业真实排放现状与趋势;增强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意识和能力;发展低碳服务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碳咨询和碳金融产业。
对于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郑爽认为,建立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应以设定温室气体总量控制目标为前提。制定总量控制目标时应综合考虑中国的排放现状、趋势、国内经济和低碳发展的需求、环境保护的要求、与其它政策目标的协调以及国际义务。应设定阶段性量化目标,如到2020年总量控制目标可基于国家已公布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40%—45%的目标确定,2020—2030年期间过渡到绝对量化总量控制目标,2030年后实施绝对量化减排目标。碳交易体系的总量控制目标应从严制定,让广阔的市场去发现减排机会。同时,可通过抵消机制等调控手段提高总量目标的灵活性,降低减排成本。
据孙翠华介绍,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计划于2016年试运行,配额由国家统一分配,局部省市先入场,其他省市可晚些进来,但未入场的省市仍须完成分配的总量目标。就试点与全国碳市的衔接,国家会加强与试点的沟通,并在相关政策制定中,对进入全国市场的时间节点、覆盖范围以及控排企业等方面给予试点更多的灵活性。
地方
深圳碳交易将引入境外投资者
目前,碳交易试点的“两省五市”地跨华北、中西部和南方沿海地区,覆盖国土面积48万平方公里、人口1.99亿、GDP合计11.84万亿元人民币,能源消费量7.62亿吨标煤。七省市人口、GDP和能源消费分别占全国的18%、30%和23%,有可能形成每年9亿吨二氧化碳总量规模的配额市场、碳交易试点单位均各有千秋。
从目前来看,广东和深圳是碳交易价格最高的地区,达到每吨60元~80元,与美国加州的碳交易市场价格相当。北京的碳交易市场价格为每吨50元左右,天津和上海的碳交易价格在40元/吨。尽管目前的碳价格还不能够完全反映真实的减排成本,也可能距离市场最优价格水平有一定差距,但是价格引领作用却已经在彰显。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陈海鸥曾对外称,目前深圳碳交易所做的努力和探索都是为国家未来建设全国性市场做准备,在试点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和教训都将报告给国家主管部门,为更高层的决策提供基础支撑。
根据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披露的数据,截至今年7月1日,深圳635家首批纳入管控的企业中631家如期完成碳排放履约,包括以电厂为代表的14家单一产品企业和621家制造业企业。根据2010年的数据,这635家管控企业碳排放约占全市碳排放总量的39%。经第三方机构核查,深圳635家碳交易体系管控企业2013年度碳排放总量与2010年相比下降了383万吨,下降幅度11.7%,碳交易市场运行一年以来,减排成效显著。其中,8家电力企业碳排放量下降了306万吨,下降幅度为18.2%,单位发电量碳排放强度下降了4.6%;621家制造业企业碳排放绝对量较2010年下降80万吨,下降幅度接近5.2%。与此同时,工业增加值增长了1051亿元,上升42.6%;制造业碳强度较2010年下降了33.5%;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呈现大幅下降趋势,较“十一五”末下降幅度达到33.5%,管控企业已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期间碳排放强度下降的目标要求。
此外,从9月5日起,境外投资者便可参与深圳碳排放权交易,这是中国碳市场首次引进境外投资者,深圳的排放权交易所由此也成为全国首家引入境外投资者的碳排放权交易所。对此,有分析认为,此次引进境外投资者,有利于促进深圳碳市场的流动性,进一步发现和释放碳价格信号,引导管控企业积极投入节能减碳投资。
全国统一碳市建立后,仍然需要有效的交易平台,而已有的平台是否会全部保留未有定论。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唐人虎认为,在全国统一碳市建设的进程中,与国家的政策或规则贴得最近的试点,未来区域扩张的能力一定是最强的。最早建立区域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不一定是未来扩展最广的试点。如何以最快的速度将本地交易的1吨二氧化碳变成未来在全国可以交易的1吨二氧化碳,提高流通性决定了试点区域拓展的能力。
碳排放交易
碳排放交易(简称“碳交易”)是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减少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所采用的市场机制。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1992年5月9日通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通过第一个附加协议,即《京都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二氧化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从而形成了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交易,简称碳交易。
目前,中国已有4家主要的碳排放交易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尚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的情况下,这些碳排放交易所希望推动自愿减排。
2004年起,以各种排放(减排)配额为主的交易与减排项目为标的的买卖同时逐渐做大,催生了一个交易规模达1180亿美元的全球碳排放交易市场,五年时间增长超过百倍。
今年粤首批碳排放
有偿配额26日发放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18日发布公告,该中心将于2014年9月26日举行2014年度有偿配额竞价发放(第一次)。本次发放有偿配额总量为200万吨,竞买底价为每吨25元人民币。
广碳所介绍,对比2013年度碳配额的有偿发放规则,今年基于2014年配额分配方案做了一些相应调整。最大的变化是竞买人资格在“控排企业、新建项目企业”的基础上,增加了“符合规定的其他机构及组织。”
此外,控排企业和新建项目企业不限制单次竞买量及总竞买量,其他机构及组织单次竞买量不得低于5000吨。
据了解,成交方面仍采取统一价成交方式。发放时间结束时交易系统将所有竞价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排序,价格相同的申报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进行排序。当申报总量不大于发放总量时,所有的申报均按最低申报价成交;当申报总量大于发放总量时,按竞价申报排序先后成交,成交价统一取竞买成功者当中的最低申报价。